您好,欢迎光临! 登录  |  注册

乡村工匠培育有了“规划图”

信息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4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燕巧
  近日,省乡村振兴局联合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乡村工匠培育、支持、评价、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挖掘一批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者,认定10000名以上技艺精湛的乡村工匠,设立1000个以上乡村工匠工作站,遴选1000名以上省级乡村工匠名师,设立100个以上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支服务乡村振兴的乡村工匠队伍。
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
  为何要培育乡村工匠?
    以眉山市青神县为例,依托竹编产业,当地近年来培育了国、省、市竹编工艺美术大师、竹编非遗传承人400余名。“但大量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50岁以上的工艺美术大师占总人数的65%,即将出现断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无独有偶。“年轻人中学习刺绣的人越来越少,羌族的自织布被化学织物所替代。”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和藏羌编织挑花刺绣州级非遗传承人杨梅介绍,羌绣的很多针法和图案已经绝迹,羌族刺绣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一些非遗项目养活不了手艺人。
  去年11月,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明确乡村工匠认定范围主要为县域内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能够扎根农村,传承发展传统技艺、转化应用传统技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技能人才。
  半年以来,四川初步建立刺绣印染、编织扎制、雕刻彩绘、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等9类目录清单,在眉山市青神县、乐山市峨边县、阿坝州汶川县等5个县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作试点。“结合国家要求和四川试点经验,《意见》更具地方指导性。”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3项激励措施确保培育有实效
  《意见》明确,四川乡村工匠培育有挖掘乡村工匠资源、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实施乡村工匠“百千万”培育工程、支持乡村工匠创办特色企业、塑造乡村工匠品牌、构建乡村工匠评价体系6项重点工作。
  支持乡村工匠创办特色企业,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乡村工匠产业孵化基地,打造一批“工匠园区”。
  “为什么要去开工厂?主要是养活手艺人。”杨梅在汶川探索成立来料加工车间,从最初的手工生产提升到机械加工,先后吸纳2000余人就业,产品越来越多样化,进入了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更是销往海外。
  如何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在激励措施方面,我省配套了支持乡村工匠培育、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加大人才支持力度3项激励措施。
  在支持乡村工匠培育方面,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业协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作用,集中力量支持乡村工匠培育工作。
  对乡村工匠和乡村工匠名师、大师领办创办的传统工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经严格论证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进行支持。同时可以按规定统筹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现有资金政策给予支持。
  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参加职称评审。“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意见》对于乡村工匠培育有了明确规划,将推动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说。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培训基地官方公众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