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自2023年3月20日起恢复对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演出市场加快恢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
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核把关,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执行“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