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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183

12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名单,798艺术区等13家园区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中国曲阳雕塑文化产业园等5家园区暂保留“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称号并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


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0〕114号),经评审,拟确定798艺术区等13家园区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中国曲阳雕塑文化产业园等5家园区暂保留“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称号并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获得创建资格的园区(按行政区划顺序) 

  北京市  798艺术区 

  天津市  滨海新区智慧山文化创意产业园 

  吉林省  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园区 

  上海市  大创智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江苏省  苏州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 

  浙江省  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 

  安徽省  合肥包河创意文化产业园 

  山东省  青州中晨书画艺术产业园 

  湖南省  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 

  广东省  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 

  广西壮族自治区  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 

  四川省  梵木文化产业园 

  贵州省  正安吉他文化产业园 

  二、暂保留称号开展创建工作的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按行政区划顺序) 

  河北省  中国曲阳雕塑文化产业园 

  江苏省  南京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 

  浙江省  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 

  湖北省  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园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邮政编码:100020) 

  传  真:010-59881407 

  电子邮箱:chanyesi@mc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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