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成都市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的相关要求,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会同成都市财政局制定了《成都市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并于9月16日下发《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专项资金奖励的形式激励旅游企业恢复发展。
细则奖励政策包含三个奖励项目:客源组织奖励、在线旅游平台引流奖励、旅游包机和专列奖励,单项奖励资金从3万元到300万元不等,在成都市注册(平台企业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经营资质且符合成都市旅游业发展要求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企业可按照《成都市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进行自评,符合相关条件可按照申报程序向区(市)县文化广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暑期客源组织奖励政策于2020年9月20日前申报,其余奖励政策于2021年2月底前申报,列入奖励的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