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建立完善的旅游市场诚信体系,推动旅行社、旅游购物点、旅游景区等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提高侵犯游客正当权益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
□潘铎印
近日,一条“游客在桂林跟团旅游遭导游强制消费”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备受关注。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日前表示,经初步核实,该视频中反映的涉事导游赵某某言行基本属实,将责成赵某某向游客赔礼道歉,吊销赵某某的导游证,并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保持桂林旅游市场文明规范,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旅游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和游客理性消费的教育引导力度。
当前,随着国家及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旅游执法力度和力量,“野导游”“黑导游”“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消费”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地方监管还存在盲区、执法力度不够、对旅游市场缺乏全方位的有效监管,加之部分游客在遭遇“强制购物”后,既不维权也不举报,致使一些不法经营者有恃无恐,导致旅游市场“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导游“强制购物”等事件屡屡发生,已成为旅游业的一大“顽疾”,饱受社会诟病。许多游客,尤其是老年游客,在遭遇“强制购物”之后,才知道一些旅行社极力推出的“低价游”实质上是“购物游”“骗钱游”。层出不穷的事件表明,当下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地区旅行社的用工机制与薪酬模式致使导游没有固定工资,不接团、游客不消费,导游就没有收入,旅行社也就赚不到钱,这就成了“强制消费”的诱因。
对于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旅游法规定,对于强迫游客消费的,导游将受到吊销导游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从现实来看,对于强迫游客消费的一些违法行为,相应的处罚往往止于吊销导游证等行政处罚。由于处罚过轻,形成了“破窗效应”,导致强迫购物、强制消费乱象屡禁不止。“徒法不足以自行”。相关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旅游市场中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甚至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绝不姑息纵容、降格处理,严格用法律重典予以打击和惩罚,加大违法违规成本,让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以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旅游监管部门不仅要抓好事后监管,更要抓好事前防范,完善旅游市场的监管规则和从业者的准入机制、评价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建立完善的旅游市场诚信体系,推动旅行社、旅游购物点、旅游景区等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提高侵犯游客正当权益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保障旅游市场的健康运行。
旅游旺季已经到来,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力度,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