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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安思危构建文旅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发布时间:2019-04-19    浏览次数:171

    □谢朝武黄锐

    法国巴黎圣母院火灾事故给世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敲响了警钟。我国文化和旅游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应居安思危,加强文旅场所火灾风险排查,加大文旅设施设备消防整改,以全面、严格、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遏制此类悲剧发生。

    文旅行业火灾风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我国木构类的文物古迹数量庞大,受内部设施、电气线路、周边环境、人员等众多因素影响,火灾风险具有客观性和偶发性。同时,文旅场所人流量集中,若在人流聚集时间发生火灾事故,人员不易疏散、管控困难。此外,在火灾中损坏的文旅资源也具有不可恢复性和不可替换性。鉴于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各部门要切实守住行业安全的生命线。

    目前,我国文旅行业总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但部分单位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消防管控措施不严、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消防机制不健全等短板。4月16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6起文物火灾事故。4月17日,国务院安委办也下发通知,对全国33家博物馆和文物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相关部门和机构应该督促文旅企业和文旅场所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第一,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文旅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应践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文旅企业和文旅场所的机构主体要严格履行火灾防范的主体责任,从体制、机制、制度、预案、设施、人员等各方面加强投入,建立起运行有效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文化和旅游、文物等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执法责任,做到消防工作“处处有人管,层层有人抓”。

    第二,加强文旅行业全要素风险管控。旅游业各要素环节均存在火灾风险隐患:餐饮场所易发厨房火灾,住宿场所易发客房火灾与装修火灾,交通场所易发设备火灾和可燃物引致火灾,游览场所易发木构型文物建筑火灾、森林火灾,娱乐场所易发设施设备火灾和人为活动型火灾。其中,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演艺场所等是重大火灾的主要隐患场所。可见,全面加强旅游要素环节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旅游活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相关部门需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对存在火灾风险的重点区域、环节、时段展开“入户式”“网格化”精准盘查,探明各关键场所、设施设备的火灾危险系数,集中督查整治电器起火、易燃易爆物品和违规施工操作隐患,督促各场所及时更新完善破损、老旧消防设施设备,针对检查中暴露的关键漏洞和薄弱项目要列出清单、集中查处、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和单位要列入重点督办名单。工作人员在火灾风险排查时应全面细致,切不可因没有发生事故而麻痹大意,对隐患诱因视而不见。

    第四,增强火灾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应积极利用先进的火灾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对火灾风险进行可视化监控、智能化处理,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在实现“人防”和“技防”的有效统一。此外,各单位要事前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火灾消防实战演练,合理配置火灾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做出反应,对风险进行有效干预,将损失降至最低。

    第五,构建长效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确保每个文旅场所能形成一个组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两个站室(微型消防站,指挥办公室),组建三支队伍(志愿灭火队、消防巡逻队、消防宣传队),完善四套设施(灭火器具设施、自动报警设施、应急照明设施、疏散逃生通道与标志),开展五项管理工作(人员管理、决策管理、操作管理、监督管理、培训管理)。通过构建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消防安全治理机制,对文旅场所、设施设备定期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整治和维护。

    第六,提高防火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部门要明确火灾风险的危害性,树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理念,时刻保持火灾风险防治的紧迫感。同时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居民、游客和公众的防火意识、危机意识,提升火灾风险自我保护能力,发动第三方主体积极参与到文旅场所火灾隐患的监督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门票、参观券、宣传手册等印制防火提示,制作消防公益宣传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配合传统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措施,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火灾防治工作的新格局。

    总之,我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始终把火灾风险防范放在重中之重,应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提升能力、完善措施、消除隐患、补齐短板,在不断探索中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文旅行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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