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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仿古”不是保护传统村落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发布时间:2018-10-29    浏览次数:87

    □汪昌莲

    据报道,为保护传统村落风貌,规范传统村落中建筑的修缮和改造行为,保障房屋质量安全和居住功能,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制定发布了《传统村落修缮技术导则》。该导则提出,传统村落修缮时不应随意修建仿古建筑、仿古街区。

    近年来,传统村落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雷同化、同质化、商品化等现象。如何保护好传统古村、留住历史记忆受到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言献策。在此背景下,北京市出台新规,要求传统村落进行修缮时,不能随意修建仿古建筑、仿古街区。这对于传统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具有一定的导向意义。

    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近15年来,中国传统村落锐减近92万个,并正以每天1.6个的速度持续递减。特别是,不少传统村落因为“空巢化”变得面目全非,正朝着“千村一面”的雷同化方向蔓延。为遏制传统村落快速消失的危机,2012年,住建部、财政部等部委启动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并确定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涵盖全国所有省272个地级市、43个民族,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保护群。

    然而,列入传统村落名录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保护传统村落必须避免无序开发,对传统村落开发利用加强监督管理势在必行。要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与监督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做好实地保护,并对村民进行传统村落的重要价值、保护内容与方法的宣传和教育。当然,通过立法对传统村落进行有效保护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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