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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文保,有热情还要有能力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8-09-11    浏览次数:135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保护文物有着多重意义。近日,由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组织的调查显示:83.4%的受访者平时会关注与文物有关的信息,77.9%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有保护文物的意识,90.2%的受访者想更多地了解文物保护知识。

    近八成受访者表示自己有保护文物的意识,这对于我国文物保护的前景而言,显然可喜可贺。文物保护观念深入人心,与文保知识在大众传播领域的有效传播有着紧密联系。《我在故宫修文物》《国家宝藏》等的走红,带动了一轮又一轮的文物热。当下,从事文保工作不再是传统观念中的“冷板凳”,而是很多人眼里很“潮”的事,一些文保工作者甚至成了网红。

    但是,在意识和行动之间,还隔着能力的距离。空有热情,欠缺能力,不仅无益于文物保护,反而可能破坏文物。近期的典型案例就是活跃在民间的“走陵”活动。今年上半年,在陕西省泾阳县境内的唐代崇陵,一些“走陵人”私下将石刻移位,在文物保护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个考古遗址被发掘以后,通常需要几年甚至数十年才能产生扎实的研究成果,而公众更关注的是“地宫开启”、文物重见天日的瞬间。文物保护的周期性与公众对成果的迫切诉求,存在显著矛盾。

     文保需要专业力量,更需要公众参与。问题在于,公众应当以怎样的姿态参与文保。面对精美的器物、价值连城的宝藏,凡是有审美能力的人都会心向往之。然而,文物保护的意义不止于“术”的层面,更在于“道”的追求。通过文物,能感受到历史上的时代变迁、疆域变化、人口流动,也能读出技术发展、社会关系、风物民俗,这些相对抽象的历史细节因为文物古迹而具象化。相比欣赏文物的外在美,那些内在而深刻的解读更见功力。

     在公众认知与专业标准之间,对待文物古迹还一直存在开放程度的争议。这确实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一方面,文物的价值应面向公众,只有充分开放,才能体现文物保护的意义;另一方面,过度开放往往会损害文物的保护状态,最终影响文物的欣赏价值。在具体案例中,地方政府利益和商业利益往往掺杂其间,让开放与保护的选择变得莫衷一是。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现阶段,我国还有大量重要文物流落在民间,或者处于缺乏管理的自然状态。公众参与文保,不仅是专业人员从事文保工作的补充,还是文物保护的“第一防线”,一些文物保护好不好,往往取决于第一手接触它们的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欣赏文物之美是人之常情;不过,如何妥善保护文物,无疑更需要超越于感情因素的能力和素养。

     (摘编自2018年9月6日《光明日报》)

     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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