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中具有独特优势,是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途径。在脱贫攻坚最后决战阶段,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仍将发挥产业扶贫的主力军作用
□特约评论员王德刚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工作部署中明确提出,脱贫攻坚要实施“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即通过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使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产生脱贫的内生动力,并奠定以发展经济、增加收入为根本手段的稳定脱贫和致富基础。《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同时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
多年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一直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中具有独特优势,是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途径。在脱贫攻坚最后决战阶段,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仍将发挥产业扶贫的主力军作用。
深度贫困地区大多集中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薄弱。也正因为其地理特征和交通不便的客观条件,形成了这些地区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和资源特色。《指导意见》中重点提及的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拥有高原、河谷、山林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民族风情、乡村风貌、田园风光等,这些正是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的优势资源,是“旅游+”“+旅游”和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环境资源。
因此,在《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和任务分解过程中,我们要把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领域和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抓手,树立新资源观和新发展观,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旅游+”“+旅游”为手段,在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上,融合发展农业观光旅游、采摘旅游、休闲旅游、研学旅行和创意旅游;在深度挖掘民族风情、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和乡村生活生产资源的基础上发展民族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乡村度假旅游等,通过农村三次产业之间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发展,提高传统农业经济附加值,以“旅游+”“+旅游”产生的叠加效益大幅度提高产业扶贫的总体效果。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与其他产业相比,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进行精准扶贫,其最大的优势是可以通过宣传和引导来直接启动旅游市场进行“定点”“定向”消费,从消费拉动的角度促进供给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开发。即通过政府的宣传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自驾游企业等市场组织机构的号召,引导旅游消费者更多、更有规模地向贫困地区“定点”“定向”流动,用消费刺激供给,用市场消化产品。
近年来,许多地方的自驾游组织和旅行社协会等机构对西藏、新疆、云南、贵州、青海等地开展了“点对点”市场扶贫,效果非常显著。如山东省的旅行社对青海省进行定点扶贫,仅2017年下半年就向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点对点输送游客12万人次,游客在当地总消费额超过1.4亿元,有效地拉动了旅游和服务业的发展。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不仅是对贫困地区农业产业资源和乡村资源的复合利用和集约化开发,充分发挥产业脱贫、产业富民作用,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地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就业。
旅游业是一个对劳动力素质要求弹性高、跨度大的行业,既需要高端、专业的开发管理和经营人才,也需要诸如检票、保洁、田园维护、餐饮服务、商品零售等专业性要求较低的普通工作人员。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大多受教育程度较低、年龄偏大,甚至许多是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不适合在劳动强度大、专业技能要求高的行业就业,而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领域,经过基本的技能培训,他们就可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从而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脱贫。这样就可以使“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得到更好更全面落实。
总之,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根本手段,特别是对于深度贫困地区来说,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进行脱贫攻坚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