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印发实施,必将成为革命文物利用与保护的重要引擎,成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重要动力,成为红色旅游乃至旅游业深化发展的重要推手
□徐万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建设、旅游发展相结合”“宣传、文化、文物部门管理使用的革命文物类文物保护单位应全部对外开放,其他部门管理使用的应尽可能对外开放。”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出了全新要求,提供了全新机遇,赋予了全新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革命文物工作,革命文物家底基本摸清,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革命文物教育功能不断强化。与此同时,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革命文物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迫切需要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传播,迫切需要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不仅有历史价值,更有现实意义。革命文物不仅仅是革命历史的物质遗存,还蕴藏着深厚的革命热情、爱国情怀、民族精神。要更好地发挥其现实意义,激活其中蕴含的时代精神,让革命文化成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
革命文物不仅要做好保护,更要做好展示。革命文物不仅仅要保护好,还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体验。要强化教育功能,提升传播能力,让革命文物活起来,把革命文物利用好、革命传统弘扬好、革命文化传承好,更好地展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谱系和中华民族精神追求。
革命文物不仅要做好保护传承,还要发挥其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要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中小学教育、干部教育相结合,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文化建设、旅游发展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相结合,让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当前,我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实践已经证明,旅游尤其是红色旅游发展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密不可分。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旅游发展相结合。今后,要切实发挥好旅游业尤其是红色旅游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推进旅游发展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相结合。
保护好革命文物要充分发挥旅游的反哺功能。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财政投入,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投入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工作。旅游业发展可以利用市场力量,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筹措资金,可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红色旅游开发,解决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保护革命文物要积极拓展多元化投入渠道,发挥旅游的投融资和市场优势,让旅游业发展反哺革命文物保护,让旅游业发展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脱贫致富。
宣传好革命文物要充分发挥旅游的传播效应。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推介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就是其中一条重要内容。旅游的过程是一个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传播过程,可以达到寓教于乐、耳濡目染的效果。可以说,旅游是革命文物宣传传播的重要渠道。宣传革命文物,要进一步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大力发展革命文物旅游,让更多游客走近革命文物,感受革命历史,体验红色精神,进而发挥口耳相传的人际传播口碑效应。
利用好革命文物要充分发挥旅游的教育作用。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中小学教育、干部教育相结合。研学旅游、红色旅游等都是中小学教育、干部教育的重要形式,已经成为进行革命理想信念教育的“常学常新的生动课堂”。要进一步拓展革命文物的旅游功能,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推出一批研学旅行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到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进而更好地发挥其教育功能。
目前,我国共有革命专题博物馆和纪念馆808家,登记革命旧址、遗址33315处,而进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仅300处。这说明基于革命文物旧址、遗址的红色旅游开发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可以说,此次意见的印发实施,必将成为革命文物利用与保护的重要引擎,成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重要动力,成为红色旅游乃至旅游业深化发展的重要推手。
让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深入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建设、旅游发展深度融合、共同繁荣,切实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