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思平
森林城市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直接体现,目前正在各地蓬勃兴起。《半月谈》记者在多省采访时发现,部分地区森林城市建设有所跑偏,出现“只选贵的”“只管好看”等现象,存在奢侈化、媚外化和景观化等问题。
在深入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及建设“美丽中国”创新实践中,森林城市建设是一个重要抓手。从2004年起,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工作,截至2017年10月,全国共计137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且越来越多的城市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同时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绿色GDP”正逐渐成为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相对于传统的“唯GDP论”,绿色政绩观是一种进步。正如“追求GDP本身没有错,但只重视GDP数字、不重视发展质量会造成诸多问题”一样,某些地方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不计成本、只追求数字好看和外表虚浮,那么绿色发展的“好经”也难免被念歪了。建设森林城市不仅是花钱种树这么简单,也不是以追求森林覆盖率等硬指标为最终目的,而是要看是否真正实现了绿色发展的转型升级,是否切实为老百姓带来了生态福祉。
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只追求“创建森林城市”硬指标、不重视民生发展和幸福指数的倾向。有些地方把绿化带修建成高于路面的花台,花台上的植被虽然好看,但雨天不挡雨、晴天不遮阳,让老百姓无法获得“绿色福利”。显然,只有通过增加城市森林绿地面积,让人们出门能见绿、游憩在林下、休闲进森林,才能真正提升老百姓的“绿色获得感”。
还有的地方为了城市增绿,不计成本、盲目花钱,浪费了大量公共财政。一些城市热衷树种升级,频繁种了砍、砍了种;一些地方“只选贵的、不选对的”,追求价值不菲的名木名花;某些地方盲目模仿,引进不适宜本地的外来植物,导致水土不服。这些走偏的举措,无疑违背了绿色发展的民生初衷。
因此,建设森林城市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务实推进。森林城市创建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绿色惠民,打造“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现代城市风貌,使老百姓“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如果仅是围着指标转,不让老百姓成为绿色发展的受益者,那么森林城市建设就成了无水之源,违背了绿色发展的原则。
森林城市创建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绿色惠民,打造“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现代城市风貌,使老百姓“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