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不久的五一假期,全国共接待国内游客1.47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871.6亿元。全国旅游市场运行平稳,广大游客假日获得感、幸福感充实,出行也更有保障。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出游市场火爆,多地旅游部门都在加强旅游业发展统筹联动,推进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随着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印发,未来旅游综合联动治理的效果将愈发明显,全域旅游保障体系也将从机制创新层面开拓出新的发展空间。
“1+3+N”遍地开花 联合执法效果显著
继去年“四季行动”之后,旅游市场掀起的又一轮整治风暴。今年1至3月,文化和旅游部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分别赴湖南、重庆、安徽、江西、陕西等地,指导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截至3月底,各地立案172起,处罚导游及非法从业人员70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26.05万元。业内人士对此指出,除了对各类违法违规事件保持高压态势外,从过去的单一管理体制过渡到综合管理体制也至关重要,比如全国多地都在打造的“1+3+N”(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局旅游分局等)模式目前已在各类旅游场景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河南省旅游局今年五一期间便充分发挥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巡回法庭的作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查处“黑社”“黑车”“黑导”,及时受理处置了群众投诉的涉旅问题。而黄山风景区、湖南醴陵等地则把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和旅游巡回法庭“搬”到了景区和乡镇;四川也在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等7地设立了工商旅游分局,真正让游客现场遇纠纷、现场就地解决。
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朱国军说:“旅游巡回法庭在流动式办案过程中,很好地发挥了释法功能。张家界还在各景区景点建立起涵盖武警、安监、消防等执法队伍的紧急救援系统,强化对不同警种执法队伍的旅游业务培训,在旅游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开展执法保障,各个部门和游客反映良好。”
全域旅游时代旅游管理体制更需创新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对深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工作部署,其中重点之一便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席建超表示,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治理体系是实现全域旅游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全域旅游作为一种发展模式,意味着从过去传统内向型(对本地人)的管理模式向内外兼顾型(包括本土居民和旅游者)的管理模式转变,这就需要创新打造全域旅游时代的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中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旅游成为我国全民消费的新热点。在全域旅游时代,急需创新旅游体制机制。”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何建民说,旅游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产业链接,因此需要针对发生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综合执法与社会治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许多地方已经根据自身特质开始探索旅游治理的机制创新。青岛市副市长栾新介绍,青岛市正在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和先行赔付制度,联合市中院建立旅游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并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重庆市武隆区副区长黄昕介绍,武隆区目前已设立区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区旅游警察支队、区工商分局旅游市场管理局、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解决了旅游市场监管“多头管理”的局面,也建立起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集中联动管理的平台。
此外,鄂尔多斯、咸宁的党政高位统筹,沂南的“1+6+N”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韩城、武汉的旅游综合执法改革,保定、连云港的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延边、鹰潭的智慧旅游创新,敦煌门票制度改革,青岛邮轮旅游创新发展,克拉玛依、资阳区域旅游一体化改革……这些地区的体制机制改革可以说是为全域旅游时代下的管理创新做出了最好的注脚。
立法层面跟进才能真正构筑全域保障体系
记者了解到,文化和旅游部未来将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继续锁定市场顽疾,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消费、“一日游”乱象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旅游消费环境。
除了各类整治行动外,各地相关部门也在探索构建更加完善的全域保障体系,维护游客安全,保障游客权益。今年五一期间,贵州省“行游贵州”预警提示系统上线试运行,动态发布各主要景区实时流量及通告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合理出行;安顺黄果树景区旅游警察全天候巡逻,及时查处侵犯游客权益、破坏旅游秩序的案件,同时提供信息咨询、纠纷调解、紧急救助等服务。黑龙江省近日则专门部署开展全省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和旅游景区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提出要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尚生龙表示,大众旅游时代,全域旅游成为国家战略,旅游业从单一景点景区模式向综合目的地统筹发展模式纵深转变。在这个背景下,就更需要建立适应全域旅游时代的假日管理保障体系。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不光是假日旅游,全域旅游也有“全时旅游”的概念,真正做到全方位的立体化保障未来还需要立法层面的跟进。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朱国军建议,希望未来国家能够选择部分旅游市场发展较为充分、市场机制探索先行先试的地市作为试点,在地方立法层面给予适当授权,允许地方根据实际,出台护航旅游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真正让体制机制的创新得到法律的授权和保障,同时激发地方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