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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长林:将乡村振兴与传统文化保护相结合

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8-03-21    浏览次数:146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一定冲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把乡风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这给广大民族地区和特色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李学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李学林指出,目前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保护面临诸多问题。比如传统文化保护意识薄弱,开发形式单一。“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使得传统文化呈现在大众视野的同时被赋予浓烈的“商业化”色彩。特色建筑、历史名胜、传统村落在许多欠发达地区或民族聚居区仍缺乏足够的保护。

  “旧的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但居住条件难以满足居民对现代生活的需要,较多的农村选择了拆除旧居建设配套相对完善的新式住房,这是传统建筑难以得到保护的一个重要原因。”李学林分析称,此外,传统建筑的维护费用远高于“拆旧建新”的费用,不少地区由于资金原因,普遍选择“拆旧建新”,即便保留古建筑,也是采取“仿制”方式,严重破坏了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传承价值。

  李学林以云南丽江古城、香格里拉古城举例称,由于旅游业及房地产开发的加快,古城居民将住房和铺面租给外来移民经营,纷纷外迁。古城原有的传统文化正逐步走向“空心化”,从而导致传统村落逐渐消失,古建筑遗迹难以得到保护。

  如何加强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李学林建议,首先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专项行动整治,对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随意破坏文物、破坏遗址和民族特色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加强保护规划工作。明确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思路、重点、目标、任务,让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相得益彰,让乡村和民族地区在发展过程中不脱离自己的“根脉”,不阻断自己的传统文化,留住乡愁、留住特色。

  谈及传统文化的合理开发,李学林认为,要妥善处理好开发的度,做到开发与保护相统一。“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要与传统村落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一方面加大民族地区民居民俗的建设保护工作。另一方面,将传统村落向外界敞开,使得乡村文化的发展与市场接轨,发展旅游观光产业和当地特色文化产业,成为当地集体经济和居民创收的一个重要来源,为传统村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李学林指出,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一些著名村落开发密度高,商品单一且缺少当地特色。应引导传统村落不过分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传统村落原本的价值,突出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研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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