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薛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日前正式发布,乡村旅游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领域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记者近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2017年全国乡村旅游达25亿人次,旅游消费规模超过1.4万亿元,旅游成为扶贫和富民新渠道。
当“乡村旅游”遇上“精准扶贫”
拉玛阿明是四川省凉山州的一位彝族小伙,在当地经营着一家民宿,他告诉记者,自从2013年当地政府帮他的民宿进行整修以后,充满彝族风情的客房在国庆黄金周、春节等假期吸引了众多游客,现在,年收入基本可以有10多万元,而之前在外打工时,他每年只有不到两万元的收入。
凉山州安哈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3年建镇以前,这里人均年收入只有五六百元;建镇以后,国家不仅投资7000多万元进行道路、房屋等基础设施的修建,还大力开发种植业、旅游产业。目前,全镇旅游产业直接从业人员近300人,间接从业人员1000人。2017年,全镇人均纯收入达到7658元。
类似拉玛阿明和安哈镇这样的例子在的“三区三州”(“三区”是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三州”是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还有很多。据了解,“三区三州”的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村中,有240个村庄具备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交通通达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面临旅游市场持续扩大的机遇,完全可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走出一条脱贫致富的好路子。
保障政策陆续出台
据了解,2016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等10个部委联合印发了《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旅游局等14个部委联合印发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1月,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行动方案》,为全国旅游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旅游局始终将定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带动作用,全面助力广西巴马、内蒙古阿尔山等定点帮扶地区脱贫。同时,组织全国2000余家旅游企业,采取结对帮扶等方式,帮助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旅游。
目前,国家旅游局已启动开展了全国旅游扶贫规划公益行动,组织374家甲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机构对525个试点村免费编制乡村旅游扶贫专项规划、开展规划实施指导、人员培训、旅游开发企业引进等工作。同时,要求各省参照国家旅游局的做法对辖区内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贫困地区按照规划推进旅游项目。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设立国家乡村旅游扶贫观测中心,开展旅游“万企万村”结对帮扶行动,推出280个全国旅游扶贫示范项目,推广“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旅游精准扶贫模式。
此外,为解决贫困地区旅游项目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国家旅游局与中国农行、中信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重点支持500个景区带村旅游扶贫项目,重点支持与乡村旅游扶贫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中信银行将安排旅游投融资不少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投入,重点支持全国优选旅游项目、乡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和旅游特色小镇建设。
将全国统筹布局 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乡村旅游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国家旅游局将统筹规划指导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优势作用,深入推进旅游扶贫、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动农村闲置农房开发乡村旅游,盘活农村沉睡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方面要积极推动采摘园、农家乐、民宿游等传统乡村旅游产品提质升级,通过乡村智慧旅游,将“零星散种”的农家乐、牧家乐、渔家乐等编织成网;另一方面要推动度假乡村、现代农业庄园等新业态新产品。着力提升乡村旅游吸引力,拓展产业链条,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亿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悉,国家旅游局将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乡村旅游相关标准规范,建立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统筹全国乡村旅游布局,引导东中西部地区乡村旅游差异化发展,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将组织召开全国旅游扶贫工作推进大会,实施旅游扶贫规划攻坚工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精品开发工程、宣传推广工程等,开展旅游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推进落实《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行动方案》,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旅游业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