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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 “十四五”时期试点建设3至5条中国文物主题游径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次数:37

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十四五”时期试点建设3至5条中国文物主题游径,游径建成后,向社会发布中国文物游径名录、编绘中国文物游径地图;鼓励相关区域省级文物部门主动谋划游径主题,鼓励文物资源丰富的省份建设省域文物主题游径;组织开展县域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文物主题游径分为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和县域文物主题游径。中国文物主题游径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重大战略相衔接,主题具有国家意义、民族代表性,重在增强中华文化民族向心力、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以区域重要战略、重大工程或跨省域重要山川、道路为依托,重在彰显区域历史文化特征,凝练区域文化遗产旅游标识品牌。县域文物主题游径以县域为基本单元,重在关联各级各类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激活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与旅游需求。鼓励省域、市域、县域间加强合作联动、携手探索创新。

《通知》强调,主题是游径的主线,要系统梳理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归纳历史发展脉络、重要事件人物、乡土文化特色、物质文化特征,根据文物价值内涵,凝练主题,形成关联。文物是游径的核心资源要素,要调查分析保护管理状况,建立可开放利用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清单,将条件成熟和有潜力建设文物主题游径的文物资源充分纳入,实行动态更新。对于已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要进一步改善开放条件,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开放服务水平。价值阐释是建设文物主题游径的关键环节,要深入研究文物的历史、时代、艺术、科学和社会、文化、审美多重价值,揭示其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有效利用是文物主题游径发挥价值、产生效益的实现路径。加强保护管理是文物主题游径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保护第一,正确处理好保护、开放和利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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