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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推介文物领域精品线路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次数:179

  (记者李志刚)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包括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保障4个部分,其中在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方面提出,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

    意见提出了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深化“一带一路”文物交流合作、加强科技支撑、创新人才机制、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等16项主要任务。

    在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保护好革命文物,传承好红色基因。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政策支持,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助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推进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加快长征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馆藏革命文物征集和保护,建设革命文物数据库,加强中国共产党历史文物保护展示。

    在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加大文物资源基础信息开放力度,支持文物博物馆单位逐步开放共享文物资源信息。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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