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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9934

各市、州旅游局(委),各位考生:

我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已顺利结束,口试将于12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口试报名

(一)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笔试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口试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口试资格。

已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口试准考证”。确有需要变更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证明,于12月10日前向省旅游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另行安排考试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口试期间不再接受变更申请。

(二)资格审核

依照报名条件,考生按照口试准考证上注明的“资格审核时间”、“审核地点”,携带相关证件、资料(附件2)接受资格审核。

(三)网上操作时间安排

口试、加试缴费时间:11月17日至11月25日

口试、加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5日至12月9日

二、组织考试

口试于12月15日开始,在成都统一进行,各市、州旅游局配合口试考务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口试准考证”为准。口试实行全程信息化操作与管理,口试规则附后(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分值

中文类、外语类口试分值:总计150分。

(二)考试要素

根据导游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口试的考试要素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语言表达: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流畅性、逻辑性、生动性、感染力、说服力及身体语言的运用等。

2.仪表礼仪: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容和对礼节、礼仪的运用等。

3.途中、景点讲解:主要考察考生导游讲解是否符合规范程序,在讲解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条理性、逻辑性上,讲解是否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讲解技巧是否有效运用。途中、景点讲解是否一气呵成、连贯讲解、相互关联,选点是否符合考试要求。

4.四川旅游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四川旅游主要知识的掌握程度。

5.个人展示和口译:主要考察外语类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

三、考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发改价格〔2014〕746号)的规定,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费:中文每人60元、外语每人85元。

特此通知。



附件1:

四川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规则说明

附件2:

考生口试资格审核携带资料表



(联系人:韩曦、冯超颍;联系电话:028-86702062、86702879;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省旅游局506室;邮政编码:610021)



四川省旅游局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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